学校根据现代大学管理体制改革与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,于2004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处。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全校资产统一归口管理机构,代表学校行使资产管理职能。主要负责全校资产的科学配置、规范管理、绩效评估、资产的处置以及经营性资产拍租工作;负责学校货物、服务类项目招标采购,进口设备采购论证,组织重大项目验收工作;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学校领导下,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及学校赋予的职责,全力保障全校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队伍建设、科学研究、基本建设、社会服务等的发展需求。

目前,部门下设4个科室(中心),即综合科、资产管理科、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、房产管理科(20223月由原后勤管理处划入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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